202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建筑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来源:高顿建工

2022-01-06 11:42

【摘要】 202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建筑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学历、资历符合下列条件中的1条:1.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并在艰苦边远地区或在基层一线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18年。5.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并在艰苦边远地区或在基层一线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22年。6.在企业生产一线岗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建筑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试行)

第二条本职称评审条件适用于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从事建筑工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科技管理、科技信息以及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研发、生产、推广应用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及在疆援助工作期间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南疆四地州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原则,按照地州制定的职称评审条件执行。参加自治区职称评审,按照本条件执行。

第四条申报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抵制宗教极端渗透。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积极为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服务。

第五条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1〕29号)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课时要求。

第六条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

第九条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符合下列条件中的1条:

1.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并在艰苦边远地区或在基层一线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18年。

5.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并在艰苦边远地区或在基层一线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22年。

6.在企业生产一线岗位,符合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条件的高技能人才,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关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

(二)学识水平

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熟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标准、规范、规程、规章;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对重大和关键的技术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和总结提高,并能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技术发展规划。

(三)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中3条:

1.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科研课题1项以上,并通过行业主管部门成果鉴定。

2.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2项以上大型工程的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或科技管理专业技术工作。

3.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1项大型工程和2项中型工程的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或科技管理专业技术工作。

4.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4项以上中型工程的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或科技管理专业技术工作。

5.作为主要起草人,完成1项以上标准、规范、规程、图集、导则、指南的编制,并已颁布实施。

6.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2项以上工法,并已颁布实施,且取得较好社会、经济效益。

7.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建设工程领域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新型实用专利4项以上,并已推广应用,且取得较好社会、经济效益。

8.作为主要完成人,开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2项以上,或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3项以上。

9.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3项以上建设工程领域的绿色建筑、绿色施工、装配式建筑、智能建筑、信息系统等项目,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10.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解决复杂、疑难技术问题3项以上或处理重大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工程隐患措施得当。

11.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相关奖项或奖励。

12.作为主要编著者,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以上。

13.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业界公认的高水平专业学术会议(论坛)上报告的本专业论文1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主持完成并已颁布实施的行业标准、规程、图集、导则、指南、工法等1项可替代1篇论文;授权发明专利可替代1篇论文。

14.在施工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工程实践撰写1篇以上技术总结或论文,并在行业内学术会议或学术刊物上交流发表。

15.作为主要起草人,为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实例材料等2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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