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程系列建筑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来源:高顿建工

2022-01-06 11:46

【摘要】 2021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程系列建筑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相关奖项或奖励。作为主要编著者,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以上。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业界公认的高水平专业学术会议(论坛)上报告的本专业论文1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主持完成并已颁布实施的行业标准、规程、图集、导则、指南、工法等1项可替代1篇论文;授权发明专利可替代1篇论文。在施工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工程实践撰写1篇以上技术总结或论文,并在行业内学术会议或学术刊物上交流发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程系列建筑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试行)

第五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以下思想政治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第六条按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兵人社发〔2019〕57号)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相关规定,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课时要求。

第七条工程技术领域实行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再开展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工程技术人才取得的工程领域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职业资格分级设置的,其初级(二级)、中级(一级)、高级分别对应职称的初级、中级、高级,未分级设置的一般对应中级职称,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全面实行岗位管理、工程技术人才素质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

第九条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

第十三条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符合下列条件中的1条:

1.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4.团场及以下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8年,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5.团场及以下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中等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22年,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6.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关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

(二)学识水平

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熟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标准、规范、规程、规章;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对重大和关键的技术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和总结提高,并能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技术发展规划。

(三)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中3条:

1.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科研课题1项以上,并通过行业主管部门成果鉴定。

2.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2项以上大型工程的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或科技管理专业技术工作。

3.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1项大型工程和2项中型工程的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或科技管理专业技术工作。

4.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4项以上中型工程的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或科技管理专业技术工作。

5.作为主要起草人,完成1项以上标准、规范、规程、图集、导则、指南的编制,并已颁布实施。

6.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2项以上工法,并已颁布实施,且取得较好社会、经济效益。

7.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建设工程领域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新型实用专利4项以上,并已推广应用,且取得较好社会、经济效益。

8.作为主要完成人,开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2项以上,或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3项以上。

9.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3项以上建设工程领域的绿色建筑、绿色施工、装配式建筑、智能建筑、信息系统等项目,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10.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解决复杂、疑难技术问题3项以上或处理重大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工程隐患措施得当。

11.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相关奖项或奖励。

12.作为主要编著者,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以上。

13.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业界公认的高水平专业学术会议(论坛)上报告的本专业论文1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主持完成并已颁布实施的行业标准、规程、图集、导则、指南、工法等1项可替代1篇论文;授权发明专利可替代1篇论文。

14.在施工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工程实践撰写1篇以上技术总结或论文,并在行业内学术会议或学术刊物上交流发表。

15.作为主要起草人,为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实例材料等2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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