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高顿建工

2022-01-19 14:09

【摘要】 陕西省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可通过网络学习、面授学习和同等学时认证获取。面授、网络课程的学习学时由学习平台自动生成。同等学时认证严格参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陕人社发〔2016〕27号)执行,由学员通过学习平台进行申请,人事主管单位审核认证,各基地原则上不得从事学时认证。学员在学习平台查询和打印继续教育证书,凡未通过学习平台认定的学时均视为无效。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

教育培训(知识更新工程) 有关事项的通知

陕人社函〔2021〕359号

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全省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能力建设,现就做好2021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及形式

根据《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参加继续教育时间,累计应不少于80小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24小时,专业课不少于56小时,公需课和专业课学习学时同时达标方视为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要求。

2021年继续教育培训公需课科目省人社厅统一确定为《学习百年党史,领悟思想伟力》,培训时长24小时,其中“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内容不低于4个小时;2021年继续教育培训专业课科目,由各级继续教育基地根据授权培训专业范围自行确定。

2021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分为面授和网络两种形式,专业技术人员既可参加各基地组织的面授培训,也可登录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进行网络学习。参加市级基地开展的继续教育面授或网络培训学时可作为申报初、中级职称的申报条件,参加省级基地开展的继续教育面授或网络培训学时可作为申报初、中、高级职称的申报条件。

二、有关事项说明

(一)关于网络课培训承办资格申请流程

1、资格申请。各基地结合自身实际,填报《2021年继续教育网络公需课科目申请表》或《2021年继续教育网络专业课科目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见附件1和附件2),省级基地将《申请表》递交省人社厅核准承办资格,市级基地将《申请表》递交市人社局核准承办资格,各基地获得网络课培训资格后制作视频课件。网络公需课由省人社厅在省级继续教育基地中遴选承办单位。

2、课件审核。网络公需课视频课件由省人社厅统一组织审核,实行申报单位交叉审核,审核单位对所审核课件出具审核报告,对所审课件合规合法性和质量负责。网络专业课视频课件由申报单位自行审核,并对课件合规合法性和质量负责。

3、上线运行。审核通过的视频课件置入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

(二)关于学习学时管理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可通过网络学习、面授学习和同等学时认证获取。面授、网络课程的学习学时由学习平台自动生成。同等学时认证严格参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陕人社发〔2016〕27号)执行,由学员通过学习平台进行申请,人事主管单位审核认证,各基地原则上不得从事学时认证。学员在学习平台查询和打印继续教育证书,凡未通过学习平台认定的学时均视为无效。

(三)关于学习入口

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jxjy.xidian.edu.cn

陕西省人社厅门户网站:http://rst.shaanxi.gov.cn/(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务服务网-快速链接-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管理平台)

省政府政务服务网:http://zwfw.shaanxi.gov.cn/(部门分厅-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个人服务-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管理平台)

移动端入口:使用微信扫码关注陕西省人社厅公共服务平台公众号“陕西12333”,点击“微官网”(公众号左下角菜单),选择专技教育服务板块进行学习。

(四)关于学员注册登录

2021年开始,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实行实名制登录,未注册学员可通过微信扫码注册,已注册学员通过微信扫码登录,登录时需完善个人相关信息。

(五)关于以往年度补课工作安排

1、2020年度公需课和专业课科目考试日期截止2021年12月31日。

2、2019年度及以前公需课和专业课科目补学,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自身专业,自由选择具有相应培训专业和培训权限的基地参加面授学习,或在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进行网络学习。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各级人社部门要积极履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抓总职能职责,加强基地监管,强化工作宣传,确保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高质量完成。各级基地要严格执行继续教育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开展培训工作,做好培训服务。各人事主管单位要严格按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陕人社发〔2016〕27号)规定,规范开展同等学时认证,并对认证情况负责,同时不得进行危害平台数据安全的操作,省人社厅今年将抽查部分单位学时认证情况,出现违规认证学时的,将取消单位学时认证权限,对违规认证学时按无效处理。

(二)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培训安全有序。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形势,2021年继续教育科目原则上实行网络培训,各基地若要开展面授培训,应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培训备案和疫情防控措施,并对培训疫情防控承担主体责任。

(三)严格收费标准,足额保障培训经费。各级基地要严格执行陕西省发改委《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陕发改价格函〔2021〕768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按照网络学习最高不超过3.6元/人·课时、集中面授最高不超过5元/人·课时收取培训费(含考试及证书费用)”,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各用人单位要大力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严格执行《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中明确的“将不低于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总额的1.5%经费用于本单位继续教育工作”的要求,足额安排单位年度继续教育经费,及时报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费用。

附件:1.2021年继续教育网络公需课科目申请表

2.2021年继续教育网络专业课科目申请表

3.继续教育网络课件制作规范

4.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陕发改价格函〔2021〕768号)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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