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来源:高顿建工

2022-01-11 11:42

【摘要】 青海省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中级职称评审条件建设工程科研类:从事建设工程科研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类:从事建设工程规划、勘察及设计等各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建设工程施工类:从事建设工程中建筑施工、建筑机械及建筑材料与制品生产各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本条件作为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建设工程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和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依据。适用于下列工程类别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建设工程科研类:从事建设工程科研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类:从事建设工程规划、勘察及设计等各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建设工程施工类:从事建设工程中建筑施工、建筑机械及建筑材料与制品生产各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建设工程管理类:在建设工程科研、设计、施工和监理运行中从事造价、咨询、招投标、工程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监督检测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一章申报条件

凡申报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条职业道德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四)热爱本职工作,能够全面认真履行本专业技术岗位职责。

第二条学历、资历条件

(一)认定条件

取得建设工程类及相近专业学历(学位),具备下列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请认定相应层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取得硕士学位,在青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经单位考核合格并推荐,可申请认定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晋升条件

取得建设工程类及相近专业学历(学位),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报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硕士学历(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大学本科学历,任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满四年;大学专科或中专学历,任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满五年,可申报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三条继续教育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须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规定的学时。

第四条诚信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严格执行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各类挂靠企业名下申报职称人员,以及申报材料和相关证件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当年评审资格,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并列入全国和我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三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第五条为申报人员提供虚假证明的经办人及单位,一经查实,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凡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第六条任现职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申报推荐

(一)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二)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仍在处分期的;

(三)非本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四)离退休人员;

(五)申报当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

(六)与职称申报相关规定不符的其它情形。

第二章评审条件

第七条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一)学识水平

1.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了解本专业国内发展现状和趋势,并能运用于实践;

3.熟悉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了解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

4.熟悉本专业质量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二)工作经历和能力

1、从事建设工程科研类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任助理工程师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一项以上市(州)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科研课题;

(2)完成一项以上工程技术难题解决方案或科技成果应用推广方案,经市(州)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认为切实可行的;

(3)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一项以上一般科研项目研究方案的编写、设计,并完成研究报告或论文;或完成一项以上地方标准、规程、技术导则等的编制,并经业务主管部门审定颁布。

2、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类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任助理工程师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作为主要参加人完成小型工程项目的规划、勘察、设计的全过程;

(2)作为项目负责人,在勘察设计过程中推广应用经省级以上相关业务部门鉴定、评价认可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两项以上(附相关材料);

(3)参加编制省级以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标准图集。

3、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类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任助理工程师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一项以上小型工程的建设;

(2)作为项目主要技术人员,完成经验收合格的两项以上小型工程或一项以上中型工程;

(3)作为项目主要技术人员,在施工建设中推广应用经省级以上相关业务部门鉴定、评价认可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两项以上。

4、从事建设工程管理类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任助理工程师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担任一项以上小型工程的科研、设计、施工、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工程评估、工程检测和咨询项目的负责人,或参加一项以上中型项目的科研、设计、施工项目的审查工作;

(2)参与一项以上建筑方案设计、科研选题立项、施工方案论证工作,提出有价值的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工程检测及鉴定、工程评估等方面的建议并采纳(附印证材料);

(3)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三项以上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工程评估、工程检测等方面的任务。

(三)业绩成果

1、从事建设工程科研类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作为主要参与人,获得市(州)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一项,或省内先进水平的科技成果一项以上(以证书为准);

(2)作为主要参与人,参加经主管部门批准或单位立项的科研开发项目一项以上并通过省级成果水平评价(附原始资料);

(3)获得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一项以上(前五名,以证书为准);

(4)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一篇以上。

2、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类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任助理工程师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优秀设计、勘察、规划奖三等奖一项以上;

(2)作为主要参与人,制定同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或标准图集一项以上,被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颁布;

(3)主持小型以上工程项目的勘察两项,或规划两项,或设计三项的全过程;

(4)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一篇。

3、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类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任助理工程师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获得市(州)级以上科技进步三等奖两项或二等奖一项以上(主要贡献者,以获奖证书为准);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完成两项小型工程或一项中型工程项目的施工建设,并获得省、市、州有关部门奖励(以获奖证书为准);

(3)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如期完成两项以上中型工程项目或四项以上小型工程项目的施工建设,一次交验合格;

(4)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一篇。

4、从事建设工程管理类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任助理工程师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获得市(州)级以上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一项(主要贡献者,以获奖证书为准);

(2)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两项以上市(州)级优质工程项目科研、设计、施工、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工程评估、工程检测和工程鉴定中的技术工作;

(3)组织实施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三项以上,取得显著效益(以各市、州行业主管部门的专家委员会的认定意见为准);

(4)在公开发行的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


微信扫码→
领取备考通关资料
点击进入免费资料下载

你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加载更多>

下载资料

查看更多

资料礼包 备考干货 海量题库 精品小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