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程技术人才初级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来源:高顿建工

2022-01-20 21:43

【摘要】 北京市工程技术人才初级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申报工程系列职称人员,应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端正,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须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北京市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申报工程系列职称人员,应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端正,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须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二、助理工程师

(一)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问题,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二)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2.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3.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4.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5.技工院校毕业生按本办法有关规定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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