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21年度建设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来源:高顿建工

2022-01-19 16:16

【摘要】 陕西省2021年度建设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参评人员向所属单位提出申请并获取单位授权码,通过互联网访问申报系统进行注册填报,按照网页提示及要求准备相关电子支撑材料(所有业绩类成果必须是本人现职称后获得)并填写相关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陕西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

一、评审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

参评人员向所属单位提出申请并获取单位授权码,通过互联网访问申报系统进行注册填报,按照网页提示及要求准备相关电子支撑材料(所有业绩类成果必须是本人现职称后获得)并填写相关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陕西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本人确认无误后,将个人参评材料信息上报至所属单位。职称申报应按程序进行,不受理个人直接上报和越级上报的评审材料。11月19日前完成。

(二)单位审核

1.各用人单位通过登陆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审核参评人员的参评信息,并将参评人员《评审简表》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管理权限逐级上传。11月30日前完成。

2.各市所属单位或省级企事业单位上传评审材料时,须上传有关市人社局或主管上级部门委托评审函,否则不予受理。其中,市(区)人社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县(区)和市属企事业单位参评人员申报信息进行审核汇总,并将结果上传至省住建厅职称评审委员会;省属企事业单位负责对本系统参评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并将结果上传至主管单位,并经主管单位审核汇总后上传至省住建厅职称评审委员会。

各部门(单位)审核汇总结束后,须通过系统分别导出《中级职称申报汇总表》,打印加盖公章并生成JPG或PDF格式文件上传至省住建厅职称评审委员会。12月10日前完成。

二、有关事项

(一)职称资格确认。专业技术人才跨区域、跨单位流动时,其职称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重新评审或者确认,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外省(含中央驻陕、军队转业)调入我省的工程系列建筑类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对工程系列建筑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资格确认。职称资格确认人员须通过系统报名参加评审。

(二)职称资格转换。已评聘非工程系列建筑类专业技术人员,确因工作需要而转换到工程系列建筑类专业岗位,须在该专业工作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平级转换评审。

(三)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按照陕人社函〔2019〕181号文件规定执行。工程技术人才取得的工程领域职业资格可视同具备相应的职称,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以职业资格申报职称的,业绩应为单位聘任专业技术资格后获得。

(四)证书办理。本次评审实行电子化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三、其它要求

1.申报人员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推荐单位要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论文著作、业绩成果等,认真审核把关,严格执行“评审条件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公示”制度。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单位列入失信档案,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处理。职称申报应按程序进行,不受理个人直接上报和越级上报的评审材料。

2.参评人员的学历、任职资格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参评论文、科研项目等发表、完成时间截止到2021年10月31日。手册、论文集、增刊、专刊、特刊、论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样均不能作为参评论文。事业单位参评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空缺岗位审核表》,并经市人社局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随职称评审委托函一并报送。

3.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高级职称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陕价行函〔2006〕230号)核定的收费标准,中级职称评审每人200元。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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