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21年建筑工程专业职称评审申报流程及材料要求

来源:高顿建工

2022-01-14 16:21

【摘要】 湖北省2021年建筑工程专业职称评审申报流程及材料要求申报高级职称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申报人员先进行网上申报,省建筑工程高评办审核通过,确定受理后再进行纸质材料申报;申报中、初级职称不作网上申报要求,沿用2020年申报规则报送纸质材料。

一、申报方式

申报高级职称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申报人员先进行网上申报,省建筑工程高评办审核通过,确定受理后再进行纸质材料申报;申报中、初级职称不作网上申报要求,沿用2020年申报规则报送纸质材料。

(一)申报高级职称

1.个人申报

个人通过登陆“湖北政务服务网”,选择省人社厅,查找“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点击在线申请进行申报,申报前,请仔细阅读操作说明,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数据录入必须与评审表、花名册及所提交的纸质材料一致、准确。填报完毕后使用系统打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

2.单位推送

推荐单位进入湖北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网址http://59.175.218.203:8081/zcsb/),用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账号密码登陆系统,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然后按管理权限将申报人材料逐级推送到省建筑工程高评办。

自由职业人员由具有资质的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推荐申报。中央驻鄂单位人员,需经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向省职改办出具委托评审函,经省职改办审核同意后按程序推荐申报。

3.集中报送纸质材料

经高评办网上审核通过后,各市、州职改办,省直主管人事部门对报送的纸质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并在相应的复印件上逐一签字、盖章,汇总后集中报送至省建筑工程高评办。

(二)申报中、初级职称

1.中、初级职称申报材料报送

省属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附件4),报送至所在单位人事部门。

2.集中报送纸质材料

省属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对申报对象的纸质材料进行原件审核、并在相应的复印件上逐一签字、盖章,汇总后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附件6),集中报送至省建筑工程高评办。

五、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需装订的申报材料按以下要求进行

第一部分:

1.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需提供经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审核的《2021年度事业单位高级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附件3);经事业单位管理部门审批的“双肩挑”人员申报时应提供近3年审批手续,且从事一线专业技术工作时间不少于全年工作时间的三分之一的证明材料。非公有制单位人员和自由职业者需提供本人近一年在我省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原件;中央在鄂单位人员需提供委托评审函原件。

2.专业职称证书、聘任证书复印件。

3.破格申报人员需提供《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转评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转评(平级转评)审核表》原件。

第二部分:

1.评审材料目录。

2.申报人员签字的《诚信承诺书》原件1份(附件2)。

3.申报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核实盖章签名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原件1份。

4.近5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5.任现职以来的参与项目佐证材料(如提供证明在项目事前、事中、事后本人承担相关工作任务的业绩材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复印件(需盖章签字),择优报送业绩材料不超过300页。

6.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论文要求提供封面、目录、正文(不超过5页)和检索页复印件(需盖章签字);著作要求复印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摘录)、编委会名单、本人编写代表性正文复印件(不超过20页)。

7.个人业务总结1份(需盖章签字)。

上述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分别装订成册。

(二)不需要装订的报送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需盖章签字)。同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供办证用。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内容需手写,不得打印和复印),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碳素或蓝黑墨水填写,经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签名。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一式5份。(2021年网上申报系统生成,用A3纸打印),须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核实盖章签名。

4.申报人员对照自查表(附件5)。

上述材料中所列专业职称评审表、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转评审核表等可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页中部专题专栏: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的“表格下载”中自行下载。

(三)呈报单位认真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附件6),将电子版一并带到纸质材料受理现场。

(四)申报材料用厚实的档案袋装好,在档案袋正面和袋底打印纸条,注明申报姓名、申报级别、申报专业、申报类型(正常申报、平级转评或破格申报)。

(五)高评办原则上不审核原件,不受理个人报送材料。

(六)评审结束后,只退还评审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由单位人事部门及职改部门领取),其它材料及未通过人员所有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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