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2021年度职称评审申报时间及流程

来源:高顿建工

2022-01-14 14:17

【摘要】 安徽省合肥市2021年度职称评审申报时间及流程根据省人社厅统一部署,我市各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须于11月底前完成,经备案的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在评审会开始前,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将评审工作方案报市人社局备案,并于11月30日前完成评审各项工作,同时按规定将公示无异议的评审结果报市人社局审核。申报人须严格按照时间要求上传、报送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安徽省合肥市职称申报时间及流程

根据省人社厅统一部署,我市各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须于11月底前完成,经备案的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在评审会开始前,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将评审工作方案报市人社局备案,并于11月30日前完成评审各项工作,同时按规定将公示无异议的评审结果报市人社局审核。申报人须严格按照时间要求上传、报送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一)参加合肥市职称评委会评审

参加合肥市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委会评审的(合肥市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委会组建单位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申报有关事宜如下:

1.市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中心各系列职称评审实行网上申报及评审,相关单位和人员可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登录“合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统”(http://www.hfpta.com/)进行网上申报。申报人员、用人单位、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和评委会均须使用系统,实行职称申报、审查、评审等全程网上办理。

各申报单位须线上注册申请,按隶属关系和属地原则,由所在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或市直行业主管部门线上审核同意后,获得单位管理员账号。单位管理员负责创建、分配个人申报账号,申报人通过个人申报账号,将申报材料扫描上传系统进行线上申报。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可选择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人社部门作为申报单位,由县区人社部门分配个人申报账号。

线上申报时间:8月9日-9月24日,逾期申报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新增人员申报。线下提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时间:8月16日-9月30日。其中,建设工程系列申报人员材料提交市城乡建设局统一受理,具体要求以市城乡建设局正式通知为准。

市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中心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路1号人事考试综合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电话:0551-62674267。

市城乡建设局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路51号友谊大厦九楼,电话:0551-62691165,62672758,62692757。

2.文化(艺术、群文、文博、图书),新闻和体育以及高新区机电工程系列专业中级职称评委会评审事宜,以各评委会组建单位评审工作通知为准。

3.我市中小学教师、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事宜将另行通知。

(二)参加安徽省职称评委会评审

参加安徽省各系列专业高(中)级职称评委会评审的(省各系列专业评委会组建单位和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相关申报评审要求以职称评委会组建单位(各省直行业主管部门)评审工作通知为准。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将申报材料审核汇总后,于申报截止前5个工作日内统一报市人社局审核后并出具委托评审函。

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地址:市人社局13楼(政务区政务环路88号)1308室,电话:0551-63536513。

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标准条件及要求,可直接登录安徽省人社厅门户网站、合肥人事考试网及相关省直行业主管部门门户网站查询。

(三)高技能人才申请专业技术职称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意见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130号)和《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皖人社发〔2020〕26号)文件精神,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工作,不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评审范围之内的职业(工种),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评审工作。我市高技能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事宜将另行通知。

(四)申请专业技术职称直接认定

1.出站博士后认定职称。根据《安徽省博士后研究人员高级职称评审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皖人社秘〔2020〕230号)文件精神,出站博士后可直接认定高级职称。按隶属关系或属地原则,申请材料分别由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统一报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审核后,由市人社局推荐至省人社厅进行认定。具体申报事宜将根据省人社厅相关工作通知为准。

2.申请认定中、初级职称。申请中级职称认定(含市直单位、档案在市属人事代理机构人员申请初级职称认定)的,按隶属关系或属地原则,申请材料分别由市直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以及市属人事代理机构统一报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材料受理时间:8月16日至8月23日。

申请职称直接认定有关事项详见合肥人事考试网《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资格业务指南》(网址:http://www.hfpta.com/click.php?id=162)。

在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申请初级职称直接认定的,相关事宜由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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