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建设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程序

来源:高顿建工

2022-01-13 18:06

【摘要】 山西省建设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程序个人自主申报。实行职称评聘分离,专业技术人才不受用人单位岗位限制,符合条件即可申报。实行民主评议。用人单位成立由群众代表、科研管理部门代表、同行专家和单位领导共同组成的评议组,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单位根据评议组意见,出具鉴定意见。

山西省建设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程序

(一)严格申报推荐程序

1.个人自主申报。实行职称评聘分离,专业技术人才不受用人单位岗位限制,符合条件即可申报。

2.实行民主评议。用人单位成立由群众代表、科研管理部门代表、同行专家和单位领导共同组成的评议组,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单位根据评议组意见,出具鉴定意见。

3.逐级申报审核。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由各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中级评委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专业技术人员人事档案已由省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可由用人单位报省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后送中级评委会;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申报。

(二)设立绿色通道

1.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可比照本单位同等学历、同等资历人员,直接申报工程师、助理工程师。

2.各类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专业技术人才,未按《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考核初聘的,可根据规定的相应专业工作年限要求,直接申报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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