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取得中级以上职称可以申办落户

来源:未来建工网

2021-12-29 17:06

【摘要】 江苏省南京市取得中级以上职称可以申办落户可申请迁入南京市城镇地区的对象如下:1.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含留学归国人员);2.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3.取得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南京市公安局2018年颁布了《南京市关于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来宁落户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通知明确了可申请迁入南京市城镇地区的对象如下:

1.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含留学归国人员);

2.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3.取得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通知》第七条指出: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市人社部门出具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认证书》。

本办法所称技术、技能型人才,包括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类)一级、二级、三级人员。

为进一步减证便民,优化服务,根据南京市人才落户经办流程规定调整,自2021年6月1日起取消作为落户前置程序的技术/技能证书的认证环节,人才落户申请人不再需要向人社部门申请核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认证书》、《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认证书》再向公安部门申请办理落户,改由公安部门“一窗受理”,人才落户申请人只需直接向公安部门递交落户相关证明材料,即可申请办理落户,详情可致电025-8442509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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