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关于2021年度建设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评审论文的要求说明

来源:高顿建工

2021-12-24 11:48

【摘要】 浙江省关于2021年度建设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评审论文的要求说明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发表与所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且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的著作或论文,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一)正式出版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著或相近专业有价值的学术技术著作或译著1部(独著或合著第一作者)以上。 (二)独著或合著第一作者论文被SCI、EI、ISTP等收录1篇以上。 (三)在取得CN或ISSN刊号的专业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均为独著或合著第一作者)。

论文、著作条件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发表与所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且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的著作或论文,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一)正式出版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著或相近专业有价值的学术技术著作或译著1部(独著或合著第一作者)以上。

(二)独著或合著第一作者论文被SCI、EI、ISTP等收录1篇以上。

(三)在取得CN或ISSN刊号的专业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均为独著或合著第一作者)。

本评价条件中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一)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包括:建筑学、风景园林学、岩土工程、工程勘察、结构工程(钢结构)、土木工程、工民建、给排水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城市燃气工程、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园林绿化(景观设计)、建筑材料、工程管理、工程监理、建筑经济、工程造价、建筑机械和白蚁防治等。

(二)国家级科技成果奖是指: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星火奖及相当级别的奖项。

(三)省(部)级科技成果奖是指: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和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及相当级别的奖项。

(四)设区市(厅)级科技成果奖是指:由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厅(局)颁发的科技成果奖和浙江省建设科学技术奖。

(五)工程技术成果奖和优质工程奖是指由省级以上政府

部门设立或认定的奖项,分为一类和二类。

一类技术成果奖是指建筑设计奖一等奖及相当级别或以上奖项。

一类优质工程奖主要包括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和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及相当级别的奖项。

二类技术成果奖是指建筑设计奖三等奖及相当级别或以上奖项。

二类优质工程奖是指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及相当级别或以上奖项。

(六)设计类工程奖的主要获奖人员是指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

工程管理类工程奖的主要获奖人员是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

(七)标准分为综合类标准和专业类标准,综合类标准主编是指排名前7的人员,专业类标准主编是指排名前3的人员。

(八)大型复杂工程项目的认定详见附件。

大型复杂工程项目主持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各专业技术负责人。

(九)“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可”是指项目完成以后,由省(部)级业务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评审、验收、评

估等,须提交通过鉴定、评审、验收、评估等有关证明文件(证书、鉴定报告等);

(十)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

(十一)“年”均为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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