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关于2021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来源:高顿建工

2021-08-24 16:19

【摘要】 浙江省关于2021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根据浙江省最近发布的“关于做好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徽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未来建工网小编整理出了2021年浙江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实行告知承诺制,具体详情如下。

根据浙江省最近发布的“关于做好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徽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未来建工网小编整理出了2021年浙江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实行告知承诺制,具体详情如下:

image.png

告知承诺制报考有关规定

(一)除个别“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外,其他所有相关人员均可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或“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报考。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是指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行为(包括虚假承诺)尚在诚信记录期内的人员。 “不使用告知承诺制”包括“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或“撤回承诺”和“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对“采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直接进行网上公示。

(三)对“不使用告知承诺制” 和学历等相关信息存在疑义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考后核查。考后核查通过后合格成绩需再进行网上公示。

(四)网上报名时一旦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或“撤回承诺”,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提醒报名人员务必慎重进行选择和撤回,同时不要随意点击,以免误操作。

(五)在考前、考中、考后任何环节(如报名、打印准考证、考试、阅卷、证书使用等各环节),若发现有不实承诺,将视不同阶段,作出取消当次考试资格、取消当次考试全部成绩、已取得的资格证书(合格证明)无效等处理。

微信扫码→
领取备考通关资料
点击进入免费资料下载

资料包合集

查看更多

一级造价工程师 历年真题答案解析 一级造价工程师 精选必考考点 一级造价工程师 2021年考试大纲

你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加载更多>

下载资料

查看更多

资料礼包 备考干货 海量题库 精品小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