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成绩如何复议

来源:高顿建工

2021-12-05 13:33

【摘要】 一级建造师成绩如何复议一级建造师成绩如何复议根据原国家人事部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核查成绩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等文件规定:(1)考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

根据原国家人事部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核查成绩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等文件规定:

(1)考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考试中心办公大厅提交复查申请表,逾期不予受理。

(2)参照人社部部有关规定,考试成绩复查工作,由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负责,申请人不能参见试卷;

成绩复查限于考生主观题科目,不对试卷进行重评;复查试卷只复核申请人在试卷或答题纸上作答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复查内容不涉及评分标准的掌握。

客观题科目成绩不在复查受理范围内;成绩为0分、缺考、违纪的除外。

(3)一般对同一考试科目,成绩复查工作只受理一次。

(4)由于考试成绩属考生个人隐私,因此复查申请只能由本人提交,不可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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