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证书延续注册,以下细则需要注意!

来源:高顿建工

2021-10-27 16:13

【摘要】 一级建造师证书延续注册,以下细则需要注意!注册专业有效期已过期的,应于2021年12月15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注册专业仍在有效期内的,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注册专业有效期届满未提出延续注册申请,自2022年1月1日起注册专业失效。

9月18日,住建部发布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其中,在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方面:

注册专业有效期已过期的,应于2021年12月15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

注册专业仍在有效期内的,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

注册专业有效期届满未提出延续注册申请,自2022年1月1日起注册专业失效。

申请延续注册的,应达到继续教育要求,并对本人完成继续教育情况作出承诺。

1.png

部分原文如下:

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具体示例及说明见附件1),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具体式样见附件2)。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自2021年10月15日起,全国范围内准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延续注册的,不再发放纸质注册证书或加贴防伪贴;聘用单位基本信息修改的,不再加贴防伪贴;因纸质注册证书遗失、污损或个人信息修改等需重新发放注册证书的,不再补发或更换纸质注册证书。

电子证书与纸质注册证书并行使用期间,其注册编号同时有效。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

开展延续注册

注册专业有效期已过期的,应于2021年12月15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

注册专业仍在有效期内的,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

注册专业有效期届满未提出延续注册申请,自2022年1月1日起注册专业失效。

一级建造师申请延续注册的,应达到继续教育要求,并对本人完成继续教育情况作出承诺。

准予延续注册的注册专业,其注册专业有效期从准予延续注册之日起计算。准予延续注册之日距65周岁不满3年的,有效期至65周岁当日。

2 (2).png

3.png

微信扫码→
领取备考通关资料
点击进入免费资料下载

资料包合集

查看更多

一级建造师 2021年总体考情分析 一级建造师 历年真题答案解析 一级建造师 2021真题万人模考试卷 一级建造师 2021年一建考试大纲

你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加载更多>

下载资料

查看更多

资料礼包 备考干货 海量题库 精品小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