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21年一级建造师报考资格审核方式

来源:未来建工网

2021-03-10 00:00

【摘要】 江苏2021年一级建造师报考资格审核方式【未来建工网校】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频道为您整理了江苏2021年一级建造师报考资格审核方式的信息,为了服务考生还准备了更多与江苏2021年一级建造师报考资格审核方式相关信息,希望能很好的帮到考生。

目前江苏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务通知还未发布,有关现场资格审核相关事宜安排暂不得知,根据往年审核情况来看,江苏采取的是考前抽查加考后审查的资格审核方式,具体审核时间、地点及材料等相关内容请关注江苏人事考试网发布的2021年报考通知,未来建工网一级建造师频道届时也会及时为广大考生进行更新,敬请关注。

江苏一级建造师报考资格审核方式参考:

考前抽查:

各考区从当年报考人员中随机选取部分人员进行信息比对,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查看抽查结果。

考后审查:

(一)审查对象。截至2020年度,各科成绩均预合格的考生。

(二)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 网址:http://jiangsu.nomax.vip/bas)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三)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通过“江苏省人事考试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专业技术专栏对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在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四)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审查对象如对考后资格审查处理决定存在异议,可自审查机构向审查对象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考试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附件4)。

(五)审查对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审查对象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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