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明确:不允许。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7号)《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四)款规定: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申请注册的,不予初始注册、延续注册或者变更注册。
其他,比如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等法律法规都有相关或类似规定。
在实际注册过程中,注册人员必须提供社保,建设部一查社保就知道你是哪个单位的人了,只要你的社保不是你想挂靠的监理公司,那你的注册申请肯定会被驳回,看看下面的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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