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衡阳关于监理工程师等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公告

来源:高顿建工

2021-09-01 10:59

【摘要】 2021年湖南衡阳关于监理工程师等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公告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减少人员聚集,本次人工核查采取“线上”方式进行。需进行人工核查的人员,在报名表右上角写上本人手机号码,把人工核查所需递交的所有资料,制成PDF电子版(确保核查资料清晰度且学历认证报告在有效期内),于8月31日前发送到1750693940@qq.com,联系电话:0734-2896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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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师、监理工程师及二级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关于做好湖南省202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考函〔2021〕5号)、《关于做好湖南省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考函〔2021〕6号)、《关于2020年度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湖南省贫困地区单独划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人社考函〔2021〕12号)等精神,现将做好建筑师等职业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工核查对象

(一)2021年度一级注册建筑师、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且存在以下情况的:

1.在线服务平台无法核查或核查不通过的;

2.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的;

3.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

4.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5.撤回承诺申请的;

6.存在其他异常情况需人工核查的。

(二)2020年度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符合贫困地区单独划定合格标准要求的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5)。

(三)2020年度监理工程师考试成绩全科合格未及时参加考后人工核查的人员(曾参加考后人工核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人员不再受理)。

二、核查方式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减少人员聚集,本次人工核查采取“线上”方式进行。需进行人工核查的人员,在报名表右上角写上本人手机号码,把人工核查所需递交的所有资料,制成PDF电子版(确保核查资料清晰度且学历认证报告在有效期内),于8月31日前发送到1750693940@qq.com,联系电话:0734-2896683。

三、核查要求

相关要求请按照湖南人事考试网通知公告栏《关于建筑师、监理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及二级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公告》的要求执行。网址如下: http://www.hunanpea.com/Article/ec9ee616-b500-4f51-86df-3ef3183ea867/InternalArticleDetail.do?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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