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过渡注册的办事服务指南

来源:高顿建工

2021-08-30 14:47

【摘要】 关于四川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过渡注册的办事服务指南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过渡注册工作的通知》(职公函〔2021〕253号)要求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在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出台前,四川省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过渡注册(含初始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注销注册)的证书服务办事指南以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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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过渡注册办事服务指南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过渡注册工作的通知》(职公函〔2021〕253号)要求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在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出台前,四川省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过渡注册(含初始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注销注册)的证书服务办事指南以下为准:

一、注册人员

根据《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建人规〔2020〕3号),通过考试取得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办理注册。

二、注册条件

(一)办理注册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已取得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

2.只受聘于一个从事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活动的单位;

3.没有本文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实名认证信息与职业资格信息不一致的;

3.属于“挂证”行为的;

4.受到刑事处罚且尚未执行完毕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三、注册材料

(一)办理初始注册的人员,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初始注册申请表(见附件1);

2.职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件扫描件;

3.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在现聘用单位的社保材料,社保材料应至少体现申请人申请注册前三个月的社保缴费信息,且缴费单位为现注册单位。(退休人员应提供有效的退休材料)

4、继续教育学时证明。(2020年(含)以后取得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2021年(含)开始每年应参加不少于30学时(其中公需课10学时、专业课20学时)

(二)办理变更注册的人员,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变更注册申请表(见附件2);

2.职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件扫描件;

3.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在现聘用单位的社保材料;(退休人员应提供有效的退休材料)

4.工作调动材料;(与原聘用单位终止或解除聘用劳动或劳务合同的证明文件,或由劳动仲裁机构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仲裁文件等)

5.因所在聘用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在聘用单位名称变更后及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并提供聘用单位新名称的营业执照、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四、工作流程

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注册工作采用网络在线方式开展。

(一)从业人员登录交通职业资格网(网址:www.jtzyzg.org.cn)“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管理服务平台”,在线提交注册申请材料,按照所从事的专业选择公路工程或水运工程类别办理注册。

(二)省级注册审查单位初审不通过一次性给全不通过意见,申请人修改后可再次提交初审申请。

(三)部职业资格中心统筹省级注册管理机构的审查意见和在线核验结果,定期公布准予注册人员名单。

(四)从业人员在交通职业资格网查询注册信息,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六、办理时限

省级注册审查机构在收到监理工程师注册申请材料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每月按时将省级符合注册人员名单报送部职业资格中心。

七、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免费办理

八、联系电话

四川省交通运输职业资格中心:江老师 ⠨028-85525373

附件:

1.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2.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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