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初始及变更注册情况抽查检查的通知

来源:高顿建工

2021-07-29 16:45

【摘要】 临沂市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初始及变更注册情况抽查检查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人员管理,持续开展清理建造师违规挂靠行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按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市住建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即日起,将对我市范围内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初始及变更注册情况抽查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建设办公室、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建设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园区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临沂综合保税区园区建设局,各有关企业、各相关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人员管理,持续开展清理建造师违规挂靠行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按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市住建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即日起,将对我市范围内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情况进行抽查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和检查内容

受检对象从2020年6月至2021年5月办理过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手续的二级建造师中按照比例抽取。主要检查注册执业人员与注册单位聘用关系是否真实,是否存在执业资格挂靠行为。

二、检查步骤

本次抽查由我局建筑市场监管科会同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组织开展,主要分两个阶段实施。

(一)网络检查

对相关注册人员注册关系和社保缴存关系进行比对,比对结果一致且唯一,检查结论为合格。

(二)现场检查

对注册与社保关系比对不一致,或者通过网络检查发现在不同单位注册多种执业资格的,组织开展现场检查。被检查人员所属注册企业应提供本单位与相关执业资格人员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本单位聘用期间为相关执业资格人员缴纳的社保参保证明,或者相关执业资格人员属于《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所列6种情形的佐证材料。

三、有关要求

各县区住建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建设办公室、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建设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园区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临沂综合保税区园区建设局,各有关企业、各相关人员要高度重视,配合抽查检查工作,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于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对于不配合抽查检查,逾期不报送现场检查材料或者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并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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